怎样通过民主程序调整薪酬?

2024-11-08

按:民主程序是总控可变薪酬治理的重要技术保障。在本号《新公司法:开启企业治理新纪元》一文中我们分析过现代企业治理的3个层次,并指出在员工治理(劳动权治理)这一层次中民主程序的影响。民主程序运用是否得当,对企业薪酬治理权的落实有重大影响。从本文探讨的案例中,可窥一斑】

【基本案情】

柳某为上海创蓝云智KA经理(大客户经理),因于20226月在社交媒体发布不利于公司的信息而被解除劳动合同。柳某不服,发起仲裁,后不服仲裁裁决于20232月诉至法院,要求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、支付加班工资、支付工资差额(本案中赔偿金、加班工资因不在本文探讨范围,故这部分争议下文省略,本号将另文解读。本文仅就工资差额部分进行分析——编者注)。

工资差额部分,公司主张,公司系合法降薪。公司提供证据显示:

20224月和5月,公司安排柳某居家办公。创蓝云智[2022]46号《关于受疫情影响阶段性调整薪资的通知》记载:

公司全体员工:

受新冠疫情影响,公司营业额大幅下降,现金流、利润也受到巨大影响,公司目前面临前所未有的生存挑战。综合以上情况,经公司管理层商议决定如下:自20224月起公司全体员工发放工资的80%;特殊时期,望全体员工一起奋斗、共克时艰,争取早日迎来经营好转,业绩丰收,特此通知。

202283日,公司工会委员会出具的《情况说明》中记载:我司上海创蓝云智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于2022428日通过线上会议的方式(因疫情原因导致居家办公)举办会议内容为“阶段性降薪的会议”。关于阶段性降薪投票通过率为85%,故经职工代表大会商议决定:从20224月起公司全体员工发放工资的80%,恢复薪资将依据公司经营情况另行通知。会议记录详见附件。特此说明!

公司同时提供了会议纪要,显示要144人参加并签字确认。

柳某对上述证据真实性不予认可。

【一审判决】

公司对于主张的不支付202241日至2022531日期间工资差额,提供了通过民主程序降薪的相关证据。但对于会议,公司没有证据证明原告知情,也没有证据证明参会人员的产生及会议经过,不足以证明确实经过了民主协商,故对公司不同意支付该期间的工资差额的意见,本院不予支持。

判决公司支付工资差额。

【二审判决】

支持一审。

【按:法官没有概括性地否定通过民主程序实施降薪措施的合法性。公司在这一争议部分败诉的原因是“(证据)不足以证明确实经过了民主协商”,因为“没有证据证明原告知情,也没有证据证明参会人员的产生及会议经过。”。换句话说:没有证明开会(协商)程序的合法性。

判决书上的信息显示有144人参会,投票通过率为85%。这似乎是一个很高的通过率,超过了三分之二。同时还经过了职工代表大会的商议。很高的通过率,再加上两道程序,公司似乎做足了功课。

那么,参会人数、通过率是否足以支持职工大会意见的效力?员工代表大会商议的程序是否合法?员工大会是否是员工代表大会的前置程序?员工大会意见对员工代表大会意见的效力?从判决文书上的信息看,公司似乎都没有证明这些。公司似乎没有制定(或者是没有提供)员工大会和员工代表大会的组织规则。】

(案例来源:威科先行法律信息库。按语由企业治理律师曹中勋撰写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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